最近有感而發!
臺灣人很愛比,但在數位時代裡,就算競品品項相同,我也不覺得大家在同一個賽道上
自從品牌開始有點曝光度之後,很多身邊的朋友會告訴我,哪個品牌做了什麼事,或是某個品牌請了哪個大網紅業配
我是在數位時代裡成長的世代,我們利用科技精準鎖定受眾來建立自己的品牌事業,這些比來比去,炫耀來炫耀去的事情,最後都會回歸數據
現在做電商真的沒什麼好比的,因為大家都擁有自己所擁護的興趣受眾,我們應該把比來比去的時間來優化自己的品牌,多瞭解自己的受眾痛點,如何做他們喜歡的文案,用更低的成本進行導購
巴黎世家都可以跟古馳聯名;范思哲也跟芬迪聯名。大家可以互相共利,也都擁護著自己各自的賽道
最後有件事我很想比,想比比看誰的Roas比較高😎